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178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九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2-27
簽派員於緊急情況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依航務相關手冊規定之程序採取措施,此措施不得與飛航管制程序衝突。 二、提供機長安全飛航所需之資料,包括飛航中任何改變飛航計畫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