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施行細則|第 3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0-20
本法第八條第二項所稱醫師處方藥品,係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定,在藥品許可證上,載明須由醫師處方或限由醫師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