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 7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2-11-03
依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申請供改進製造技術用之藥品或醫療器材樣品,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執行改進製造技術之學術研究單位證明或藥品製造業、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二、載明經核准之藥品或醫療器材樣品絕不轉售、轉供他用及供臨床使用之切結書。 三、改進技術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