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第 2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2-12-05
繁殖用植物特定疫病蟲害之檢查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前項檢查得會同或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機關(構)或學校(以下簡稱檢查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