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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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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稱
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動植物防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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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2-12-05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申請繁殖用植物之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一、繁殖計畫:包括植物種類、數量、地點、時...

📝 內容

申請繁殖用植物之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一、繁殖計畫:包括植物種類、數量、地點、時間、繁殖方法。
二、種苗來源書面資料:如屬輸入之種苗,應檢附輸出國之疫情資料;其資料為英文以外之外文作成者,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前項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植物種類需要,指定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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