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68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8-20
雇主不得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鋼索,供起重吊掛作業使用: 一、鋼索一撚間有百分之十以上素線截斷者。 二、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百分之七以上者。 三、有顯著變形或腐蝕者。 四、已扭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