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82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8-20
雇主對於設置室外之升降機,發生瞬間風速達每秒三十公尺以上或於四級以上地震後,應於再使用前,就該升降機之終點極限開關、緊急停止裝置、制動裝置、控制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鋼索或吊鏈、導軌、導索結頭等部分,確認無異狀後,方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