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 5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9-16
本標準所稱特定化學管理設備,指特定化學設備中進行放熱反應之反應槽等,且有因異常化學反應等,致漏洩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