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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 44 條

📜
法律名稱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
條款號
第 44 條
📂
分類
職業安全衛生
📍
Hierarchy Path
第 四 章
🏛️
Authority
勞動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09-16
📋 條文摘要

雇主使勞工從事下列之一作業時,應將石綿等加以濕潤。但濕潤石綿等有顯著困難者,不在此限。 一、石綿等之截斷、鑽孔或研磨等作業。 二、塗敷、注入或襯貼有石...

📝 內容

雇主使勞工從事下列之一作業時,應將石綿等加以濕潤。但濕潤石綿等有顯著困難者,不在此限。
一、石綿等之截斷、鑽孔或研磨等作業。
二、塗敷、注入或襯貼有石綿等之物之破碎、解體等作業。
三、將粉狀石綿等投入容器或自該容器取出之作業。
四、粉狀石綿等之混合作業。
雇主應於前項作業場所設置收容石綿等之切屑所必要之有蓋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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