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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 47 條

📜
法律名稱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
條款號
第 47 條
📂
分類
職業安全衛生
📍
Hierarchy Path
第 四 章
🏛️
Authority
勞動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09-16
📋 條文摘要

雇主不得使勞工從事以苯等為溶劑之作業。但作業設備為密閉設備或採用不使勞工直接與苯等接觸並設置包圍型局部排氣裝置者,不在此限。

📝 內容

雇主不得使勞工從事以苯等為溶劑之作業。但作業設備為密閉設備或採用不使勞工直接與苯等接觸並設置包圍型局部排氣裝置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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