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 49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9-16
雇主因特定化學物質之漏洩,致勞工吸入或遭受其污染時,應迅即使其接受醫師之診察及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