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32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9-14
冷凍設備之壓縮機、油分離器、冷凝器或承液器及此等間之配管,不得設置於堆積有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危險性物質(以下簡稱危險性物質。)或煙火場所之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