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239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十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9-14
製造事業單位、供應事業單位及消費事業單位應對其僱用從事管理、監督、指揮及操作高壓氣體作業者,施予擔負工作所必要之安全知識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