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 11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二 節|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5-11
感應式安全裝置,應為光電式安全裝置、具起動控制功能之光電式安全裝置、雷射感應式安全裝置或其他具有同等感應性能以上之安全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