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 117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八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5-11
堆高機應於明顯易見處標示下列事項: 一、製造者名稱。 二、製造年份。 三、製造號碼。 四、最大荷重。 五、容許荷重:指依堆高機之構造、材質及貨叉等裝載貨物之重心位置,決定其足以承受之最大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