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67 條|基本法規|法規|生效中
大陸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8-05-30
本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項所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不包括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所定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