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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2 條

📜
法律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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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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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基本法規
🏛️
Authority
大陸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05-30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條例第一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四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七十九條之一及第九十五條之三所稱人民,指自然人、法人、團體及其他機構。 本條例第七...

📝 內容

本條例第一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四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七十九條之一及第九十五條之三所稱人民,指自然人、法人、團體及其他機構。
本條例第七十八條所稱人民,指自然人及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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