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72 條|基本法規|法規|生效中
大陸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8-05-30
基於維護國境安全及國家利益,對大陸地區人民所為之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入境許可,得不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