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乾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1 條|資源循環|法規|生效中
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16-04-08
本標準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廢乾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依本標準之規定,本標準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