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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第 4 條

📜
法律名稱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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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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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證券暨期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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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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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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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02-02
📋 條文摘要

受查者更換會計師時,前任及後任會計師應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及審計準則201A號規定辦理,後任會計師若發現前任會計師與受查者有不同意見,應將其主張意見之理...

📝 內容

受查者更換會計師時,前任及後任會計師應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及審計準則201A號規定辦理,後任會計師若發現前任會計師與受查者有不同意見,應將其主張意見之理由,詳載於查核書面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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