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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第 6 條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第 6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2-02

內容

會計師及協助會計師執行查核簽證工作之助理人員(以下合稱查核人員)應充實專業學識與實務經驗,並遵守職業道德規範。 會計師應持續專業進修,並督促助理人員持續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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