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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第 7 條

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第 7 條|國際貿易|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3

內容

電子簽證申請案件經貿易署電腦記錄後,視為已送達貿易署。 申請人連結貿易署網站申辦者,得經由網路查詢其申請案件之處理狀況;透過簽審通關服務窗口申辦者,如需經由網路查詢處理狀況,應依第五條規定向貿易署申請使用者帳號及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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