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進口績優廠商表揚辦法|第 2 條|國際貿易|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4-01-22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其業務由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之。 前項業務之執行得委任或委託有關機關或民間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