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3 條|通訊|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9-01-02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