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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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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稱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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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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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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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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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9-01-02
📋 條文摘要

申請設置使用學術、教育電信網路者,應先經學術、教育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或技術、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應...

📝 內容

申請設置使用學術、教育電信網路者,應先經學術、教育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或技術、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設置;設置完成經審查合格,取得執照後,始得使用。
主管機關為審查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或技術、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之設置申請及換照案件,得設審查小組。
前項審查小組之設置作業規定,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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