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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氟氯烴管理辦法-第 6 條

📜
法律名稱
氟氯烴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大氣環境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10-13
📋 條文摘要

氟氯烴管制用途及管制時程如下︰ 一、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禁止使用氟氯烴作為發泡劑用途。 二、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禁止使用氟氯烴...

📝 內容

氟氯烴管制用途及管制時程如下︰
一、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禁止使用氟氯烴作為發泡劑用途。
二、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禁止使用氟氯烴作為溶劑(含生產及清洗製程)用途。
三、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禁止新生產設備及新建工程之冷媒填充等使用氟氯烴。
四、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禁止使用氟氯烴於噴霧推進劑用途。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前項禁止使用管制時程起,停止核發核配量予管制用途之使用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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