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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使用牌照稅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使用牌照稅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賦稅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6-01-28
📋 條文摘要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視實際狀況,對船舶核定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 內容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視實際狀況,對船舶核定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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