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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4 條

📜
法律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處?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3-03-28
📋 條文摘要

倉儲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倉棧運用及規劃事項。 二、進出口貨...

📝 內容

倉儲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倉棧運用及規劃事項。
二、進出口貨物進倉申請案件處理事項。
三、存倉貨物損害賠償及逾期貨物處理事項。
四、貨棧登記證之申請、變更、撤銷及換照事項。
五、倉棧設施維修執行事項。
六、有關本處防颱事項。
七、鐵路平交道看柵事項。
八、碼頭倉棧、辦公處所等出(退)租案件處理事項。
九、倉棧設施遭受損壞案件處理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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