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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8 條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8 條|處務|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03-03-28

內容

機具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機具需求擬訂事項。 二、機具設備及用料管理事項。 三、機具設備維護計畫及執行事項。 四、機具設備調派作業管理事項。 五、機具設備操作安全管理事項。 六、車機自用加儲油設施管理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相關法律條文 -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 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第 43 條(第 43 條)
  • 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8 條)
  •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1 條(第 1 條)
  •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2 條(第 2 條)
  •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3 條(第 3 條)
  •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4 條(第 4 條)
  •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5 條(第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