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化甲烷管理辦法|第 11 條|大氣環境|法規|生效中
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2-18
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進口及使用溴化甲烷,不適用第五條及第十條之規定。 一、為緊急檢疫病蟲害者。 二、供學術研究使用者。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