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 5 條|交通通用|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1
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由事業或再利用機構依下列方式為之: 一、自行清除。 二、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