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原子能|法規|生效中
核能安全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6-01-16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稱核能級產品,指其設計、製造、檢驗、測試及更換等之品質保證作業,符合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或主管機關認可品質保證方案規定之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