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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 5 條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 5 條|觀光|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0-12-04

內容

民營退稅業者辦理外籍旅客退稅作業,提供退稅服務,於辦理外籍旅客申請退還營業稅時,得扣取應退稅額一定比率之手續費。 前項手續費費率,由財政部所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與民營退稅業者議定之。

相關法律條文 -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16 條(第 16 條)
  • 核子保防作業辦法-第 2 條(第 2 條)
  •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 1 條(第 1 條)
  •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 2 條(第 2 條)
  •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 3 條(第 3 條)
  •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 4 條(第 4 條)
  •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 6 條(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