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 8 條|觀光|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0-12-04
特定營業人於外籍旅客同時購買特定貨物及非特定貨物時,應分別開立統一發票。 特定營業人就特定貨物開立統一發票時,應據實記載下列事項: 一、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課稅別及總計。 二、統一發票備註欄或空白處應記載「可退稅貨物」字樣及外籍旅客之證照號碼末四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