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 12 條|職業訓練|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02
學科測試辦理單位採用資訊設備閱卷時,答案卡應以高感度及低感度各判讀一遍,再以最有利應檢人之分數定其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