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布袋辦事處辦事細則|第 16 條|處務|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04-01-06
本處各項業務之權責劃分,依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 本處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處擬訂,報請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