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跨國性毒品犯罪入出境協調管制作業辦法|第 9 條|檢察|法規|生效中
法務部|v1.0
最後修訂: 2018-09-06
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於毒品、人員及其相關人、貨入境後,應依偵查計畫書所載之方式,採取防制毒品散逸及犯罪嫌疑人逃逸之監督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