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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第 3-1 條

📜
法律名稱
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3-1 條
📂
分類
農業科技園區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7-10-13
📋 條文摘要

園區事業得於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保稅範圍內,生產非保稅貨品。 經海關核准公告監管之園區事業,其非保稅貨品之管理,應依海關相關規定辦理。

📝 內容

園區事業得於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保稅範圍內,生產非保稅貨品。
經海關核准公告監管之園區事業,其非保稅貨品之管理,應依海關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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