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第 69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二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銀行進行清算後,非經清償全部債務,不得以任何名義,退還股本或分配股利。銀行清算時,關於信託資金及信託財產之處理,依信託契約之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