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 43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7-20
醫療機構或藥局調劑核醫放射性藥品,應訂定標準作業程序。 前項標準作業程序,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調劑之步驟。 二、調劑正確性之確認。 三、調劑紀錄之製作及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