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第 6 條|公路|법규|시행 중
交通部|v1.0
최종 개정: 2009-10-27
本檢驗許可之有效期間為三年,期滿前二個月,檢驗機構得依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