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第 17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09-10-27
檢驗機構辦理本檢驗應備置檢驗紀錄表及相關檢驗紀錄文件,並應將檢驗之統計資料以電腦存檔列管至少五年。 前項檢驗紀錄表格式如附件五至附件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