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 2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衛生福利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1-01|最後修訂: 2023-04-27
藥品之查驗登記與許可證之變更、移轉、展延登記及污損或遺失之換發或補發,依本準則之規定;本準則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事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