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 38-3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二 節|衛生福利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1-01|最後修訂: 2023-04-27
依前二條規定進行之臨床試驗結果,經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免除或替代銜接性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