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第 121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七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外國銀行得經營之業務,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後,於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所定範圍內以命令定之。其涉及外匯業務者,並應經中央銀行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