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轉殖植物之標示及包裝準則|第 7 條|農業|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05-06-29
運送、輸出或輸入基因轉殖植物,應以牢固、不易破碎並能預防散出之材料及方式加以包裝,不得與其他植物混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