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轉殖植物之標示及包裝準則|第 8 條|農業|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05-06-29
基因轉殖植物之生產者應負責包裝及標示。基因轉殖植物如經分裝銷售者,應由分裝銷售者核對後重新包裝並正確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