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輸出許可準則|第 11 條|漁業|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4-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建造: 一、以不實文件提出申請。 二、申請建造許可,不符合第五條第一項所定條件。 三、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九條規定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