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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 - Article 4

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第 4 條|動植物防檢疫|Quy định|Đang có hiệu lực

農業部|v1.0

Sửa đổi Lần cuối: 2023-02-21

Ảnh hưởng thực tế đến gom hàng / nhập khẩu

本辦法規範民眾檢舉製造、輸入或販售動物用偽藥、禁藥、劣藥的獎金基準,最高達20萬元。對輸入動物用藥品的業者,這也是一個警示:來路不明或未經核准的動物用藥輸入販售,除受罰外還可能被檢舉查獲。

Nội dung

因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而查獲者,每一檢舉案件,依下列核發基準發給獎金: 一、檢舉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或禁藥,發給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 二、檢舉明知為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而為之分裝、販賣、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發給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三、檢舉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劣藥,發給獎金新臺幣六千元。 四、檢舉動物用劣藥而為之分裝、販賣、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發給獎金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檢舉同一案件有前項各款規定競合之情形者,從一最高額發給獎金。同時符合其他法令得領取獎金者,僅能擇一領取。 發給獎金時,由受理檢舉機關通知檢舉人親自具名領取,並依下列規定發給: 一、檢舉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偽藥或禁藥者: (一)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發給檢舉人二分之一獎金,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發給其餘獎金。發給之獎金,經判決無罪確定者,不予追回。 (二)經檢察官認定有犯罪事實為緩起訴處分或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發給檢舉人二分之一獎金。 二、檢舉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劣藥者:於查證屬實並經裁處罰鍰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檢舉人獎金。

Hình phạt

因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而查獲者,每一檢舉案件,依下列核發基準發給獎金: 一、檢舉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或禁藥,發給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 二、檢舉明知為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而為之分裝、販賣、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發給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三、檢舉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劣藥,發給獎金新臺幣六千元。 四、檢舉動物用劣藥而為之分裝、販賣、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發給獎金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檢舉同一案件有前項各款規定競合之情形者,從一最高額發給獎金。同時符合其他法令得領取獎金者,僅能擇一領取。 發給獎金時,由受理檢舉機關通知檢舉人親自具名領取,並依下列規定發給: 一、檢舉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偽藥或禁藥者: (一)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發給檢舉人二分之一獎金,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發給其餘獎金。發給之獎金,經判決無罪確定者,不予追回。 (二)經檢察官認定有犯罪事實為緩起訴處分或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發給檢舉人二分之一獎金。 二、檢舉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劣藥者:於查證屬實並經裁處罰鍰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檢舉人獎金。

Mô tả

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第4條:檢舉動物用偽禁劣藥的獎金核發基準(最高20萬元)。

Câu hỏi thường gặp (FAQ)

輸入動物用藥品要注意什麼?

動物用藥品須經核准登記,輸入或販售偽藥、禁藥、劣藥不僅違法受罰,還可能被民眾檢舉查獲(檢舉人最高可獲20萬元獎金)。輸入前務必確認產品已合法登記。

Quy định Liên quan - 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

  • 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 Article 15(第 15 條)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事細則 - Article 9(第 9 條)
  • 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 - Article 1(第 1 條)
  • 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 - Article 2(第 2 條)
  • 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 - Article 3(第 3 條)
  • 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 - Article 5(第 5 條)
  • 檢舉動物用偽藥禁藥及劣藥獎勵辦法 - Article 6(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