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外匯條例|第 2 條|銀行|法|生效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09-04-29
本條例所稱外匯,指外國貨幣、票據及有價證券。 前項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由掌理外匯業務機關核定之。